
“偷鸡不成蚀把米!”香港,一57岁男子,在路上被一35岁女子搭讪,女子说给她300,就跟男子做不可描述的事,男子觉得不贵,就跟女子进房间了,进去却被要求先洗澡,结果他洗完澡,发现价值11.7万的劳力士手表,和女子都不知去向,男子赶紧报了警,结果悲剧了。
香港街头,一名57岁的男子正在街上走,半路被一名35岁的陌生女子主动搭话。
女子说只要给她300港币,就能陪他做不可描述的事。
这位先生呢,也不知道是觉得新鲜,还是觉得这价钱实在太划算,脑子一热就答应了。他跟着这个女人,七拐八拐进了一栋老旧的唐楼,进了一个小房间。
进去之后,女人很“贴心”地说,你先去洗个澡吧。这位先生也没多想,就把随身带的包放在了浴室外面,里头装着一块价值大约11.7万港币的劳力士手表。可能他觉得,洗澡嘛,几分钟的事儿,能出什么岔子?可等他舒舒服服洗完澡出来,傻眼了——房间空了,女人不见了,包里的那块劳力士手表,也没了。
到这时候,他才反应过来,自己这是着了道了,赶紧报了警。元朗警区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,通过翻查大量监控录像锁定了嫌疑人。7月20日下午4点多,这名35岁的内地女子在罗湖口岸准备过关离境时被警方抓获,随后被暂控一项盗窃罪。
案子是破了,人抓了,可这事儿在我看啊,真是让人又气又好笑。
首先,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“贪小便宜吃大亏”的典型教材。
咱们来算一笔账:300港币,在香港能干什么?吃两顿普通的茶餐厅,买件普通的T恤,也就差不多了。而这位先生戴着的是十几万的手表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他根本不差钱,家境殷实。可偏偏就是这300块的“小便宜”,让他赔进去了一块十几万的名表,还得搭上自己的脸面和声誉。因小失大,说的就是这个。
在我看来,这不仅仅是贪便宜,更是一种侥幸心理在作祟。他心里可能也明白这事儿不光彩,但总觉得“就一次”、“不会被发现”、“便宜不占白不占”。恰恰是这种侥幸,让他卸下了所有防备,乖乖地把装着手表的包放在了浴室外。而那个女贼,要的就是他这个“乖乖照做”。
其次,这件事也给所有心存歪念的人敲响了警钟——违法的事,不受法律保护。
很多人可能觉得,我就是去“消费”一下,你情我愿,能有什么问题?但问题是,在香港,这类交易本身就是违法的。你一个受害者,跑去报警说自己东西被偷了,警察来了,首先得问你这事儿是怎么发生的。你一说,嫖娼这事儿坐实了。东西能不能追回来另说,你自己先得接受治安处罚。这就叫人财两空,里子面子全丢光了。
我觉得这恰恰是这件事最讽刺的地方。这位先生可能以为自己是“消费者”,是占便宜的一方。结果呢?他成了别人砧板上的鱼肉。那个女贼利用的就是他“不敢声张”、“怕丢人”的心理,设下了这个局。你越是怕事儿,人家就越是有恃无恐。
我想说,街头巷尾这种“低价陷阱”,咱们真得长个心眼。
不要以为这种事离自己很远。那个女贼为什么选择在元朗大马路上下手?因为那里人多嘈杂,方便搭讪,也方便得手后混入人群逃跑。她为什么选唐楼?因为那种老式住宅楼,楼道昏暗,没有严密的门禁和监控,方便她消失得无影无踪。这一套流程,环环相扣,明显是早有预谋。
元朗警区事后也提醒市民,切勿跟陌生人进入私人地方,在陌生环境务必妥善保管贵重财物。这话说得在理,但在我看来,更根本的是要管住自己的那点“色心”和“贪念”。天上不会掉馅饼,街头更不会有白送的好事。一个陌生女子突然对你热情似火,开价低得离谱,你第一反应不该是“我赚到了”,而应该是“这里头有诈”。
所以,回过头来看这位57岁的先生,他可怜吗?十几万的手表没了,确实挺惨。但他可恨吗?也可恨。如果不是自己起了歪心思,人家再狡猾也骗不到他头上。这件事给所有人的教训就是:管不住自己的欲望,迟早要为欲望买单。这单,有时候贵得你承受不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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